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採買年貨 行政院食安辦提三撇步顧食安

2026-02-16 發佈 曾鈺羢 臺北

 

農曆春節家家戶戶忙著採買年貨、伴手禮及準備年菜食材,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提醒民眾在選購年節食品時,有三大注意事項,首先,選擇信譽良好的店家,購買包裝完整的食品,不購買來路不明、散發出異味或外觀異常的產品;其次,選購包裝食品時,應注意產品上要有明顯中文標示,包括品名、內容物名稱、淨重、容量或數量、食品添加物名稱、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之名稱、電話號碼及地址、原產地(國)、有效日期、營養標示、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事項等資訊都要;第三,確認產品是否在標示的有效日期內,並注意是否有塗改痕跡。

 

行政院食安辦提醒民眾,採買年節食材時,務必看清標示、把關品質,養成聰明選購的好習慣,才能吃得安心,健康愉快迎接春節假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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